随着我国社会和经济的快速发展,当下的中国早已步入并将长期处于老龄化社会,养老已成为一个重大的社会与经济问题,引起国人的纷纷关注。据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首次公布的我国人口老龄化百年估测,我国在21世纪的头二十年进入快速老龄化时期,每年将平均新增596万老人,届时老龄化水平将高达17.17%。随后老龄化不断加速我国将朝着一个不可逆转的老龄社会走去,直至2050年左右老年人群规模将达到4.37亿,中国将进入一个高度老龄化的平台期。与此同时,老龄人口中部分失能和完全失能的老年人基数较大,据中国老龄科学中心于2011年发布的《全国城乡失能老年人状况研究》的研究报告显示,全国的完全失能老人和部分失能老人的规模在2010年末大约为3300万,在老年人口中占到近五分之一的比例。而这一数字将不断增加,预计到2015年,我国完全和部分失能老年群体规模将达到4000万。他们不同程度地需要专业化的护理和服务,需要有尊严的度过生命最后的时光,这对我国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既是机遇又是挑战。
面对着发展速度快、来势凶猛、绝对数量巨大的老龄化危机,家庭结构小型化,“4+2+1”(即指一对夫妇既要抚养自己的一个孩子,还要共同照顾四个老年人的模式)的家庭结构变化趋势带给了子女巨大的赡养压力。而社会养老服务支持体系的发展滞后不仅导致了我国传统家庭养老长期缺乏支撑,还造成社会养老服务发展不成熟、难以应对老龄化危机等问题,这些都将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日益严重。在现代社会,年轻人的生活节奏变化快、跨地域职业流动频繁、生活方式更加多元化、职业和发展的压力更加显著,因此其承担养老义务的条件、能力和意愿都有所下降;同时伴随着独生子女政策的推行而产生的家庭小型化趋势,将赡养压力和负担不断放大。尤其是对于失独家庭,这些父母不仅要承担失去亲人的精神痛苦,还要面临如何养老、谁来为他们养老的现实问题。在这样的背景下,老年人群的养老问题已经越来越成为广大民众关心的热点和焦点。
在现代化的冲击下,家庭养老的功能日益受到挑战和弱化,而社会化的养老服务成为关注的重点,居家养老渐渐的受到了重视。在我国,居家养老的模式在2002年由大连市首创。当时大连的做法是在当地民政部牵引下,将大龄的下岗女职工经过简单的培训转变为专门的养护人员并安排在街道社区中为生活苦难的老年人提供一些护理服务。这不仅为下岗女职工提供了工作岗位实现再就业,而且为困难老人提供了温暖的养老氛围帮助其安享晚年。居家养老具有十分明显的优势,极大地缓解了社会养老机构供不应求的现状,通过社区对家庭的支持,一方面继续保存并发挥了传统家庭养老的优势,更符合老年人的养老观念;另一方面给老年人的生活带来了很多便利,照顾到了老年人的精神需要,将社区资源和家庭资源进行了合理的优化配置。居家养老正逐渐成为家庭养老的重要支持和补充,对解决我国养老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作者---张登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