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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支持健康服务业发展

更新时间:2015-08-20 09:40:34点击次数:2417次字号:T|T

    国务院14日公布的《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立覆盖全生命周期的健康服务业体系,健康服务业总规模达到8万亿元以上。在业内人士和机构投资者看来,国内的医疗卫生行业有望迎来巨大的变革和全新的投资机会。

    据悉,《意见》是我国首个健康服务业的指导性文件。健康服务业主要包括医疗服务、健康管理与促进、健康保险(放心保)以及相关服务,涉及药品、医疗器械、保健用品、保健食品、健身产品等支撑产业。

    为大力发展健康服务业,《意见》主要提出了五方面的内容。一是放宽市场准入。“非禁即入”—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入的领域,都要向社会资本开放,并不断扩大开放领域。简化对康复医院、老年病医院、儿童医院、护理院等紧缺型医疗机构的立项、开办、执业资格、医保定点等审批手续。非公立医疗机构用水、用电、用气、用热实行与公立医疗机构同价。二是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适合健康服务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健康服务企业上市融资和发行债券。三是发展健康保险。鼓励发展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的商业健康保险,推进商业保险公司承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积极开发长期护理商业险以及与健康管理、养老等服务相关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四是支持创新药物、医疗器械、新型生物医药材料研发和产业化,支持到期专利药品仿制,支持数字化医疗产品和适用于个人及家庭的健康检测、监测与健康物联网等产品的研发。五是探索发展公开透明、规范运作、平等竞争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电子商务平台。

(编辑:admin)